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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披露声明及免责声明

 

本声明並不完全披露金属买卖之风险。鉴于买卖金属存在着风险,所以投资者须完全理解有关这类产品的性质(及契约上的关係)及其风险程度,才可进行买卖交易。买卖金属並非适合任何人仕。投资者必须先衡量其经验、财政、目的、承担市场风险、亏蚀能力及其他因素。

 

1. 槓桿买卖的风险

槓桿买卖的亏损风险可以十分重大。客户所蒙受的亏损可能超过客户的最初保证金款额。即使客户定下备用买卖指示,例如「止蚀」或「限价」买卖指示,亦未必可以将亏损限于客户原先设想的数额。市场情况可能使公司无法发报及提供槓桿式金属交易合约的买价及卖价。客户可能被要求一接到通知即存入额外的保证金款额。如客户未能在所订的时间内提供所需的款额,客户的未平仓合约可能会被平仓。客户将要为客户的户口所出现的任何短欠数额负责。因此,客户必须根据个人财务状况及投资目标,仔细考虑这种买卖适合客户与否。

 

2. 按金交易的风险

客户知悉槓桿式买卖的亏损风险可以十分重大。客户所蒙受的亏损可能超过客户的最初保证金款额。即使客户定下备用买卖指示,例如「止蚀」或「限价」买卖指示,亦未必可以将亏损局限于客户原先设想的数额,因市场情况可能使这些买卖指示无法执行。客户可能被要求一接到通知即须存入额外的保证金款额。如客户未能在所订的时间内提供所需的款额,客户的未平仓合约可能会被斩仓。客户仍须对其户口所出现的任何逆差和利息负责。因此,客户必须根据自己的财务状况及投资目标仔细考虑这种买卖是否适合自己。

 

3. 减低风险的策略或行动

投资者为了减低金钱损失而进行的某类指令(如「止蚀」盘指令,或「限价」盘指令),不一定有效,因为市场的某些情况可能引致所订定的指令无法执行。

 

4. 佣金及其他收费

投资者在交易前,必须清楚明了投资者所承担的佣金、费用及其他收费。上述的费用足以影响投资者的利润或增加投资者的损失。

 

5. 匯价风险

投资者以非本土货币为主的合约交易(不论该交易是在客户本土法制下进行与否)将会因匯价波动而出现利润或损失,主要因为需要将本地货币转化成有关投资者的非本土货币。

 

6. 交易制度

大部份叫价及电子交易均透过电脑系统进行落盘、对盘、註册及结算等交易。假若所有设施或系统出现故障,将会暂时停止买卖。投资者能否从系统供应商、市场、结算所或有关公司成员取回某些损失的情况,只限于该等人仕所须承担的责任。情况将因人而异,投资者应详细询问其交易商有关情况。

 

7. 电子交易

电子系统交易与市场叫价可能不同,假若投资者进行电子系统交易,投资者将需面对软件及硬件失灵的风险。若有任何系统失灵,可能无法按照投资者的指定进行交易。此外,未经授权的第三方可能会存取通信和个人数据;任何沟通中存在误解或错误的风险应由投资者承担。

 

8. 滑点处理

滑点在金属交易中很常见。客户应熟悉滑点的发生方式,以便有效地管理相关的风险。滑点是指以与客户交易指示价格不同的价格执行交易。滑点通常发在市场出现高波动或价格出现缺口期间,导致原因包括有突发性新闻或经济数据公佈等。当交易以更优惠的价格执行时,称为正滑点;当交易以差于指示价格的价格执行时,则称为负滑点。

 

9. 过夜利息风险

视乎买卖的货币中,投资者可从两种货币存在的利息差中赚取或支付过夜利息。根据交易量的不同,过夜利息可能会为交易增加大量额外成本或利润。

 

10. 信用风险

客户是贵金属交易的无抵押债权人,他们对东协发展有限公司可能持有的任何资产沒有优先索取权。因此,客户须承担东协发展有限公司的信用风险。

 

11. 场外交易

在某些司法管辖区容许交易商在某一范围内进行场外交易。交易商所进行的场外交易可能与投资者所进行的交易相反。这是很困难或不可能去知道所进行交易的情况、衡量价值、决定一个公平的价格、或去衡量所存在的风险。因此增加了此类场外交易的风险。场外交易的管制可能较为宽松。投资者在进行场外交易前,必须明了本身可行使的法例及所承担的风险。